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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刘涛在新密市检察院为您播报 >>>
等了4年,仇是报了,可更大的怨结下了
今年38岁的李留强,是新密市青屏街办事处朱家门农民,曾因敲诈勒索罪,于2002年8月9日被拘役两个月15天。
2006年,李留强找到同村村民刘强(化名),共同经营开发房地产生意,但后因财务问题发生了纠纷,最终李留强支付刘强28万元算了结此事。
老李此人天生心胸狭窄,认为刘强索要的28万元纯属敲诈勒索,于是一直耿耿于怀,认为“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4年后,2010年4月,刘强与他人发生打架斗殴,对方当众威吓刘强:“你晚上小心点,最好叫几个人在家门口站岗!”
这话传到李留强耳边后,他认为这是天赐良机,立即找到几个铁哥们,并从洛阳以2500元的价格顾来两名打手(另案处理)。
4月16日21时许,两名打手躲避在新密市雪花街南段,手持钢管将回家途中的刘强打翻在地,导致其腓骨下端粉碎性骨折,右手中指中节末粉碎性骨折,头部、背部、腰部等多处擦伤。经法医鉴定,刘强的伤势已构成轻伤(偏重)。
5月4日,警方将李留强等4人抓获归案。
昨日,新密市检察院对李留强等4人提出公诉,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半年或一年不等。
线索提供 张胜利 禹淑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