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第A07版:中原时评 上一版3  4下一版
信息及时全面公开才不会招来误解
关上“李刚门”不看表态看结果
河南省
报纸新闻
名专栏
      
返回主页 | 郑州晚报 | 版面导航 |      
3上一篇  下一篇4      【打印】  
保定警方否认河北大学车祸案和解传言(A02版)
关上“李刚门”不看表态看结果

□晚报评论员 李记

保定警方的一番释疑,让人稍感宽心:民众终于知道,“李启铭案”双方只是达成了民事赔偿协议。但让人倍感愤懑的是,在所有人都知道“恨爹不成刚”的时候,既然该案双方11月5日便达成了民事赔偿协议,为何直到12月21日保定市公安局才公开透露消息?对此,我们有理由怀疑,如果不是迫于舆论的压力,这个推迟40多天才公布的消息,还将继续“迟钝”地隐瞒下去。作为一项影响重大的公共事件,“李启铭案”涉及的,并不仅仅是当事双方,如此一再“迟钝”,难免众口嚣嚣。

现在,保定市公安局即已表态“案件正在审理中”,我们的注意力当然应该转移到该起案件的审理及处理结果上来。问题是,未来不可预期,该起案件的审理还在进行,民众的担忧还在“悬空”,探究案件的发生发展,在所难免。其一,从“李启铭案”发生至今,接连发生过李刚第一时间面对媒体哭诉而受害人声音被屏蔽、河北大学师生疑被集体封口、案件久拖不决,以及前不久发生的律师披露该案已经和解等情况。在这些情况发生后,民众均未能在第一时间得到当地相关方面的释疑。如此这般,均因“迟钝”?

其二,尽管当前的法律法规涵盖的是自诉案件的和解,对公诉案件的加害人与被害人是否可以和解,没有明确规定。但不能否认的事实是,当事双方就民事部分达成了和解,通常会影响到刑事部分的处理。民众的担忧正在于此——在“李刚门”的前期,当地相关部门的表现,已经引起舆论的一再批判,并引发各种猜测,现在,民众的担忧是,该案民事部分达成的和解,会不会“严重”影响到该起案件刑事部分的审理?

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刑法修正案(八)草案时,围绕醉驾入罪问题再次展开了热烈的讨论。醉驾入罪的问题尚在讨论中,根据2009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醉酒驾车犯罪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醉酒驾车,放任危害结果发生,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应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作为影响重大的公共事件,即便“李启铭案”民事部分已经达成和解,但当地相关部门对该案刑事部分的审理,不应该被民事和解影响,而应该从有利于公共利益、社会利益的角度,考虑应当作出何种处理结果。唯有如此,作为2010年重大事件之一的“李刚门”才能用民众满意的方式关上。

3上一篇  下一篇4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