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胡审兵
记者昨日获悉,省旅游局等四部门近日共同发布了《关于发展全省乡村旅游的意见》,意见提出,争取到2015年,创建3~4个国家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培育10个乡村旅游示范区,20个旅游强乡(镇),300个特色旅游村,3万个星级农家乐,全省乡村旅游年接待量达1亿人次,实现旅游收入100亿元;通过发展乡村旅游,为农村地区提供30万个直接就业岗位,带动社会相关就业150万人。
意见要求,各地要依托当地区位条件和资源优势,本着“一村一品”、“一家一艺”的原则,做好乡村旅游产品开发,着力打造7种乡村游产品。要着力打造风情小镇观光度假型旅游名镇、农事农趣体验型特色旅游村、现代新村观光型和时代精神教育型特色旅游村、古村落观光度假型特色旅游村、现代农业观光型和科普型特色旅游村、民俗文化体验型特色旅游村、购物观光及参与互动型特色旅游村等7种乡村游产品。通过多样化的乡村旅游产品开发,满足不同层次的旅游市场需求。
发展乡村旅游,以农为本,保护和集约利用土地,坚持“保护第一,开发第二”的原则,走保护——开发——保护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全省首批拟选择5个县、10个点、30个村作为示范点先行先试,积累经验,并通过抓好示范点,推进100个特色旅游村建设。在3年内,每年为农村培养1万名乡村旅游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