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到桌椅、电话,大到电脑、汽车
国有资产将实现“循环再利用”
以往,一次大型活动、展会或召开一个会议,往往需要桌椅、音响、奖品等物品,通常都是专门购置,循环利用率低。这种现象将在我省得以缓解。昨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省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为规范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推进国有资产共享、共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明年1月1日起,全省所有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闲置资产、淘汰资产、超标准配置的资产和执法执纪单位罚没的物品等统一交由省级政府公物仓(以下简称公物仓)调配、管理。省财政厅将委托省直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管理公物仓。
晚报记者 裴蕾 实习生 施杨
过量占用的公车要缴入“政府公物仓”
据介绍,河南省级政府公物仓,是指省财政厅对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闲置、处置、超标准配置的资产以及临时机构的资产和执法执纪单位罚没物品、涉案物品等进行统一管理、统一调配、统一处置,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运作平台。我省省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和各类(国有)事业单位都将纳入公物仓管理范围。
按照规定,除国家、省另有规定外,缴入公物仓管理和处置的国有资产分为7类: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责不需用的资产、过量占用的资产、长期不使用的资产等,具体包括交通工具、办公家具、办公自动化设备、专用设备、房屋建筑物等;淘汰的资产;超标准配置的资产;更新的资产;执法执纪单位罚没物品、涉案物品等;省级行政、事业单位(临时机构)撤销时的资产;省财政负担经费举办的大型会议、展览、典礼、普查、调查等活动购置或接受捐赠的可循环使用的资产等。
公物仓资产,可调出和借用
公物仓资产,可以调出和借用。根据规定,凡是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提出资产购置申请的,省财政厅部门预算主管处室会同资产管理处审核后,优先从公物仓调剂,由申请单位管理使用。
另外,经批准,省级临时机构和省财政负担经费举办大型会议、展览、典礼、普查、调查等活动涉及购置资产的,可优先从公物仓调剂,而公物仓不足安排的,将由省财政追加预算,公物仓管理部门统一购置,使用单位可从公物仓借用,并要按期归还。
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有了政府公物仓,将可以整合资源,临时购置的各类设备就可以重复多次使用,从而提高资源使用效率,降低了行政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