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将于2011年2月12日举行
□晚报记者 李萌
本报讯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昨日上午结束。会议表决通过了《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郑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等各项报告和决议。记者从会上了解到,郑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将于2011年2月12日举行。
此次会议以表决的形式通过了市政府关于为民办理“十大实事”落实情况的报告;通过了市政府关于郑州新区规划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200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产业集聚区发展及工业经济结构调整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以表决的形式通过了《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的决议(草案)》,通过了《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审议意见(草案)》。
据了解,此次会议书面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十大工程”建设情况、物业管理工作、安全生产工作等3项工作报告。这是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次采取书面审议形式,既是贯彻落实市委对人大工作的指示要求,也是人大监督工作的创新举措。
全体会议结束后,传达贯彻了全市领导干部会议精神,总结了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对明年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