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鲁燕
“这笔钱对我来说多少是个安慰。”昨天,从公交公司负责人手中拿到包括鉴定费在内的4.7万元现金支票后,杜松涛长舒了一口气,马上又低头看了看他那只曾被小偷砍残的左手大拇指。
去年12月16日晚10点,30岁的杜松涛乘坐807路夜班车回家,公交车上意外碰见了一个偷东西的男子。“他就站在我旁边,正在掏一女子的钱包,我就踩了几下那人的脚……”让杜松涛没想到的是,危险正在向他走来。
“你老是踩我脚干吗?”争吵几句后,“那男子掏出把刀,朝我的头部砍了过来,我用左手挡了一下,他的刀又砍了过来。”
此时车内一片混乱。杜松涛说,他听见有人喊报警,“可是司机并没制止和报警,继续开车”。在公交车行至下一站牌处,乘客吓得全都下了车,而凶手也乘机溜了。杜松涛随后被120拉进医院。经检查发现杜松涛头部被砍4刀,造成多处头皮裂伤,其中一刀砍到耳朵,最长一处伤口缝了40针左右,另外左手第一掌骨的虎口也被砍开。后经鉴定机构鉴定为9级伤残。
“我的这个左手大拇指现在一点知觉都没有,成了废手,拿什么掉什么。”杜松涛随后将公交公司告上法院,要求索赔12万元。
庭审时,公交公司否认了杜松涛的见义勇为。事发时的公交车长也出证词说,“他是先骂人后打了那名男子(小偷)才被砍伤的”。
昨天,杜松涛的代理人魏永坤律师说,此案在国内尚属首例。魏律师感慨地说:“英雄总算流血没有再流泪。”不过,他遗憾的是,本案的不足之处是没有给此类案件一个法律上的定性,对以后类似案件还是缺乏指导意义。
线索提供 梁林松 庆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