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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尊重民意自然不被民意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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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尊重民意自然不被民意尊重

□晚报评论员 李记

上周,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民意中国网和新浪网,对1655人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96.9%的人认为,政府在制定公共政策时应征集民意。目前政府部门在民意征集上存在哪些问题?调查中,84.5%的人首选“存在走过场现象”。(12月29日《中国青年报》)

报道中一位专家说:公共政策与公众利益相关,制定政策前征求民意应是最基本的步骤。但诸多的事实一再表明,意识到尊重民意的重要性,并不意味着公权力能够全然善纳民意。在具体的民意征集过程中,为数不少的民意征集,仅仅被看成是一个过程,而且,为数不少的民意征集的始作俑者,并非不知道这种走过场会遭致不满。但在尊重、接纳、善用民意的环节上,他们似乎并不急于改变现状。

这种走过场的民意征集,显然会带来多重危害。比如,当公众一再感觉被名不副实的民意征集“戏耍”时,最直接的影响是,他们势必会对具体的公共政策、公共决策的施行缺乏信心,甚至可能产生各种抵触情绪。不尊重民意,自然不被民意尊重。每项公共政策、公共决策从制定、执行、评估到完善,都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公权力习惯于独断专行,屡屡将民意征集摆成“幌子”,政策、决策施行后的实际效用注定会在一定程度上偏离预期。长此以往,公众对走过场民意征集的失望,必将转化为对权力运行公信力、亲和力的失望。

要想改变这种现状,用完善法律法规的方式,明确民意征集相关方面的规定与细则,是一方面;逐步培育值得托付、能够信赖的权威第三方调查机构,是问题的另一方面。当务之急是,用写入法律法规的方式,明确民意征集应该遵循的规定与细则,应被尽早提上日程。只有当这一前提被确立后,强调民调结果公开、操作规程公开、论证过程公开才会有现实的依附,培育权威第三方调查机构的政策环境、社会环境才能形成,“民意是个筐,什么都往里装”的现实才能改变,尊重、接纳、善用民意的氛围才能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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