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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博广场情侣被劫案
警方请受害人指认嫌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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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博广场情侣被劫案
警方请受害人指认嫌犯
16起劫案只有一起报警
嫌犯在指认犯罪现场 通讯员 刘书亭 图

文博广场情侣被劫案

警方请受害人指认嫌犯

农业路上的文博广场是个好地方,由于紧邻奥斯卡影城,不少看电影的情侣选择候场时在这里走走、聊聊。

一伙犯罪分子也盯上了文博广场的这个特点,于是,去年入秋以来这里就不断发生抢劫案,在抢劫过程中,受害人无人反抗,被抢劫也无人报案。

若不是因为一起入室盗窃案带破了这么多案子,或许他们还在恣意妄为。

晚报首席记者 何水清

“没钱花,向你借点”

2010年11月24日22时,文化路派出所案件侦办大队接到一个叫吴仁(化名)的男子报案:当晚7时40分在金水区一个城中村租住处,其被5名男子入室捆绑、殴打,抢走现金37元、手机一部,并打伤了他,然后将其锁进厕所后逃离。

接警后,案件侦办大队随即成立了专案组进行全力侦破。

根据受害人提供的嫌疑人体貌特征,其中一人很像同在这个城中村租住的男子孟向(化名)。

然而,在把孟向带到受害人吴仁面前辨认的时候,又被否认。

此时吴仁又提供一条线索,其中一嫌疑人在抢他时曾说:“哥们儿最近刚丢了工作,没钱花,向你借点”。

留宿的5人有作案嫌疑

侦查人员分析认为,娱乐场所用工最不稳定,且年轻人容易在这里养成好逸恶劳的习惯。

这时,曾在金水区一家夜总会里干过的禹州籍青年刘某、洛阳伊川籍青年常某等人进入了警方的视线。

经讯问,二人虽然在11月24日晚并无作案时间,但他们在回答问题时漏洞百出,侦查人员穷追不舍,常某供认老乡梁帅(化名)等5人曾经到其住处逗留,这几人刚从经七路某夜总会失业,现无生活来源,且行踪诡秘,有实施犯罪的动机和可能性。

据此,正当侦查员对梁帅等人在经七路、政七街经常活动的网吧进行布控时,梁帅等人活动痕迹突然全部消失。

“三天一大抢,两天一小抢,留下一天去潇洒”

经过连续多日的布控,今年1月6日上午10点,专案组民警在关虎屯商业步行街一个网吧发现了梁帅一伙人的活动轨迹。

民警立即赶往该网吧,发现前期被列入侦查视线的史某、辛某、路某、明某等人均在此,遂将其全部控制。

经就地突审得知,主要嫌疑人梁帅、李元(化名)在一个恋歌房包间休息,很快落网。

梁帅等人反侦查能力较强,团伙在形成过程中他们就制定了严密的攻守同盟,到案后也拒不供认任何犯罪事实。

由于吴仁的指认,梁帅经过百般抵赖后,终于供认去年入秋以来,他伙同他人曾先后在金水区胜岗村、关虎屯东门、文博广场、经七路、红旗路、政七街等地采用拦路、尾随入室,尤其是对单身女性和年轻情侣采取殴打、刀架脖子等手段持刀抢劫16起、致伤3人,抢劫了大量的手机、首饰、现金。

这个团伙的主要作案对象就是文博广场上等着看电影的年轻情侣。他们的作案方针是:“三天一大抢,两天一小抢,留下一天去潇洒”。据供述,在他们实施的16起犯罪中,没有人反抗。

根据警方的记录,这个区域内也没有接到被抢劫的报案。

警方请受害人指认嫌犯

文化路派出所所长徐旭辉表示,“在面对持刀抢劫的时候,市民不盲目反抗是对的,但事后一定要及时报案。就拿这个案子来说,如果市民报案及时,怕是早就破了。在受到伤害时主动及时报案是对自己负责,更是保护公众利益的积极行为”。

这个基本上以禹州籍青年组成的抢劫团伙供述的16起抢劫犯罪中,已有5起被查实结案,另有11起亟须受害人提供证据。

警方请受过抢劫伤害的市民到沙口路61号(农业路沙口路交叉口向北300米路西,原沙口路派出所)文化路派出所案件侦办大队报案,电话63755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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