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酒后出车祸身亡,肇事司机赔偿了25万元死亡赔偿金,这钱遗孀郭女士却一直没拿到。
因为她和公婆都在争这笔款项。
这笔死亡赔偿金该怎么分?昨天,终于有了答案。经法官调解,郭女士和两个孩子分得其中17万余元,张先生父母分得7.3万余元。 晚报记者 鲁燕
案情实录 丈夫遭车祸,25万赔偿归属惹官司
2010年9月的一天,张先生骑摩托车遇车祸身亡。由于他当时属酒后驾驶,交警部门根据事故原因划定张先生和肇事者负同等责任。
事后,在交警部门的协调下,张先生的父母和郭女士一起和肇事司机达成了赔偿协议,由肇事司机一次性支付死亡补助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各项损失共计27万余元,扣除前期支付的医疗费等,还余25万元。
因为双方一直就这25万元的分配问题有分歧,他们将这笔款项暂时交由交警部门保管。
去年11月,郭女士向郑州高新区法院提交诉状,要求分割这25万元死亡赔偿金。
法庭上,郭女士方认为,死亡赔偿金应当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还包括孩子抚养费的一部分。所以这笔钱应归她和孩子们所有。
而张先生父母认为,死亡赔偿金应当属于死者的遗产,由死者的法定继承人依《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继承,合理分割。
昨天,在法官调解后,双方达成分割协议,最终,一家重归于好。
记者追问 死亡赔偿金谁应分得?
死亡赔偿金到底该谁拥有?
承办法官何展说,死亡赔偿金这笔钱应该是由几部分构成:丧葬费、住院治疗费、误工费、未成年孩子抚养费、丧失生活能力需要子女赡养的老人的赡养费。她认为,死亡赔偿金既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不属于死者的遗产。
这笔死亡赔偿金是张先生身亡后,肇事者与家属达成赔偿协议,一次性赔偿家属的全部费用,应当视为物质损失和精神慰问的混合,分割前应扣除已经实际支付的医疗费、丧葬费和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剩余部分由死者法定继承人公平合理分割。线索提供 李建涛 何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