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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12版:中国新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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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政府借1万元钱22年不还 小伙自学法律替父打官司 被乡政府借走1万元钱,22年讨要无果,眼看父母患病,家里没了经济来源,四个兄弟姐妹又都上了大学,日子举步维艰。无奈之下,河北孟村县宋庄子乡东姜官屯村26岁小伙吴之胜,大学毕业后辞职自学法律替父亲打官司。经过两年多的等待,吴之胜终于拿到了法院的终审判决,乡政府被判归还欠款及利息。 1989年,由于乡里开办的植酸厂资金周转不开,乡政府便找到吴之胜的父亲借钱。当时,双方协议借款1万元,借款期限为一年,利率为2.4%。 然而约定的还款时间到了,乡里却没有按时还钱。这一等就是20多年。 为了减轻家里的负担,吴之胜和姐姐上大学后利用一切机会勤工俭学,还周济弟弟妹妹上学。 2008年4月,大学毕业的吴之胜接到母亲的电话,告诉他父亲病重想见见他。已经快两年没回家的吴之胜匆匆赶回来,才知道父亲得了严重的风湿病。无奈之下,吴之胜第一次代替父亲去乡里要钱。几经周折,乡里拿出一份协议,说要扣除2000余元税款,再分4年还清余下的7000多元。 想到父母多年来讨债的艰辛,吴之胜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 但打官司谈何容易,家里一贫如洗,根本请不起律师,吴之胜只好辞职买来法律书籍开始自学,恶补法律知识。 2009年6月19日,一审开庭,判决乡政府偿还吴之胜共3万余元。2010年4月,终审维持原判。 目前,由于乡政府仍未还钱,吴之胜正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1月21日《燕赵都市报》A8 代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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