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低保对象
每人可领到150元过节费
□晚报记者 裴蕾
城市低保对象每人150元、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每人100元、优抚对象和新中国成立前老党员每人180元……春节前,我省有600多万困难群众将可以领到这份生活补贴了。
记者昨日获悉,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春节前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生活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安排为全省城乡低保、优抚对象、老党员再次发放生活补贴,此次补贴发放总金额7.22亿元。
根据安排,可以享受此次补贴的人员包括:全省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以及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以下简称新中国成立前老党员)。补贴标准分别为:城市低保对象每人150元,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每人100元,优抚对象和新中国成立前老党员每人180元。各地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的人数以2010年11月份统计为准。
据统计,此次下发的生活补贴,惠及总人数将超过600万人。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近期春节补贴将及时足额发放到补贴对象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