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辛晓青 通讯员 黄晓红
昨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出通知,2011年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最少增加70元。据了解,这已是我省连续第七年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
这次调整中,符合条件的退休、退职人员,按以下三部分增加基本养老金:1.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0元。2.按调整范围内退休人员本人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一年增加3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3.按调整范围内退休人员本人2010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不含取暖补贴)的0.5%计算增加。2010年12月份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以按照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核定的本人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计算此项增加额。
按上述标准增加养老金后,对符合其他条件的退休、退职人员再适当增加基本养老金。
此外,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在按以上规定调整后,达不到所在省辖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要补足到所在省辖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求各地争取在2011年春节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