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新郑市检察院接省市两级检察院通知,确定该院为“附条件不起诉”全省试点单位。经过全院干警的努力,新郑市检察院共办理附条件不起诉案件9件10人,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新郑市检察院的“附条件不起诉”被评为2010年我市检察机关“十佳创新项目”之一,年终评比在全市13个基层院中排名第五,创下最佳成绩。
晚报记者 刘涛 通讯员 王冰山 樊思博/文 晚报记者 廖谦/图
栽下100棵公益树换来免诉
张风伟,是新郑市龙王乡农民,在未办理《林业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采伐了115棵杨树。
私自砍伐树木,张风伟的行为已触犯法律,原本应由检方公诉至法院,他就有可能面临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但新郑市检察院认为,张文化程度不高,法律意识也十分淡薄,于是对该案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与不被起诉做“交换”的是,张风伟必须在考察期6个月内,在新郑市种植公益树木100株,并保证树木的存活。
检察官则根据张风伟在这6个月内的表现,决定是否向法院起诉,若其没有兑现所附条件,或者又违法犯罪,将立即对其提出公诉。
老张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和危害性,新郑市也多出了100棵刚成活的小树。
新郑市检察院公诉科科长张留涛表示,附条件不起诉是为犯罪嫌疑人提供一个机会,即在非监禁环境中复归社会,使其免于刑事诉讼,变强制改造为主动改造,“这样便于达到教育、挽救犯罪嫌疑人的目的,促进办案效果。”
该院办理的附条件不起诉案件,包括盗窃、故意伤害、非法行医等,其中有4人为在校学生,他们目前有的继续学业,有的则已顺利毕业进入社会。
“硬通货”拿出实力
去年,新郑检察院以提高办案质量为根本,始终把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着力点放在促进解决群众最关心、直接、现实的利益问题上,加强涉检信访工作,依法妥善解决合理要求,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纠纷。
在查办职务犯罪方面,大力查处党政领导干部职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司法权力谋取私利、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犯罪案件,集中开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的专项斗争。
2010年1~11月,新郑市检察院查处贪污受贿渎职犯罪14件21人。其中,副处级1人、科级干部3人,大案率和实刑判处率均为100%。
“风正、气顺、劲足,这是一支充满朝气的队伍。”新郑市检察院获得如此之评价。
新郑市检察院在检察长翁波的带领下,这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年轻队伍,正朝着争取全省先进基层院的目标昂首前行。
“软实力”提供保证
新郑市检察院检察长翁波,对于2006年初刚到新郑时的情景记忆犹新:干警没有进取心,对前途充满悲观,缺乏集体荣誉感,单位组织的活动十分冷清。
看到院里的这种情况后,翁波每天安排2~3名干警,从心理、文化和待遇及检察院的改建、环境的改善等方面“软硬兼施”。
了解干警的想法,知道干警的需要后,新郑市检察院开始了一系列动作,开展演讲比赛、争创“文明科室”、“文明家庭”等活动,并投资健身房,购买了健身器材、乒乓球桌等设施,借助“文化育检”,调整好干警的精神状态。
随后,全院加大人事制度改革力度,通过竞争上岗,优化各部门人员结构,凭借“竞争上岗、择优任用、双向选择、优化组合”,打造出一支高素质的队伍。此外,这几年来,新郑市检察院先后解决了40多人次职级待遇。
更加令干警们欣喜的是,新郑检察院新投入使用的侦查技术大楼,总面积近8982平方米,其中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面积达到4600平方米,并建有临时羁押室、律师会见室、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等场所。
办案区、工作区、会议室一应俱全,干警的办公办案环境有了本质的飞跃,精神面貌在一项项工作落实中,也随之得到巨大的改变。
这几年来,新郑市检察院先后有12个部门被上级检察院评为“五好文明处”,一名干警获得郑州市文明市民称号,一名干警被评为我市“十大杰出检察官”,一名干警被评为新郑市文明市民标兵。
2010年9月14日,省检察院检察长蔡宁、市检察院检察长杨祖伟等对新郑检察院进行视察中提到:希望能够再接再厉,争创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