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政府获首届
“中国法治政府奖”提名奖
□晚报记者 裴蕾 实习生 施杨
昨日,记者从省政府法制办公室获悉,在日前举行的由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发起的首届“中国法治政府奖”评选暨颁奖典礼上,郑州市人民政府“创立行政罚款自由裁量阶次制度”入围,并荣获提名奖。
据介绍,“中国法治政府奖”2010年评选为首届,经严格审查筛选,最终包括国家发改委、公安部、海关总署、证监会等国家部委和20余个省市地方政府及职能部门的申报项目参加了评选。
在首届“中国法治政府奖”评选暨颁奖典礼上,对郑州市“创立行政罚款自由裁量阶次制度”作出这样的点评:郑州市政府的这一制度从2006年首创至今,从创立到完善,把那么多法律规定的行政处罚事项、依据进行梳理并结合实际、实践进行划分、设置、量化、规范,具有较强的完整性;从行政罚款推行至所有行政处罚领域,具有较强的系统性;制度完善、配套,尤其是九项监督措施,具有较好的保证性;经过5年的推行、实践、完善,具有较强的可行性;制度对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机构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公正执法、廉洁执法,具有较强的规范性和防治执法腐败的积极作用;制度在全国推广,在全省实行,具有较好行政执法效能和社会效益,不仅能够有效防止对老百姓权益的不当侵害,也是对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有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