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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密检察院三招取得“零”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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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密检察院三招取得“零”上访

2009年以来,新密市检察院控申科共受理来信来访420件,开展检察长接访48场次,排查处理上访苗头性问题120余人次,取得了“零”上访的突出成绩,被我省检察院授予“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

新密市检察院检察长王青表示,防、疏、抚法是零上访的秘密。

晚报记者 刘涛 通讯员 张胜利 郭艺辉

未雨绸缪,源头预“防”

案例:2010年3月1日上午,3名怒气冲冲的新密市农民,吵闹着要检察院“抓本村贪污犯王某等”。原来,该村为了浇灌旱地,组织村民打机井,打机井时账上报的是井深284米,而实际上只有205米,3名村民怀疑中间的差价被组长王某侵吞。

控申科副科长王品与徐某3人详谈后,发现徐某等认为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对他们提出的疑问不解释,只是简单告诉其不立案的结果。

王品立即与公安机关联系,两家单位共同对徐某3人提出的问题从事实上和法律上进行了耐心细致的答复。徐某3人对答复结果非常满意,当即表示今后不再申诉。徐某说:“如果承办人在以前就把案件讲清楚,我们也不会到检察院来申诉。”

就此类案件,新密检察院采取“防”措施,要求控申科检察干警在接到申诉材料后,立即与公安机关取得联系,联合办案民警共同向被害人进行公开答复。

此外,该院还制定了《案件风险评估办法》,要求检察干警对不立案、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和撤销案件等,事前进行风险评估,对可能引起信访的,事前沟通,从源头上防止信访案件发生。

2009年以来,该院共发现和处理苗头性上访问题120余人次,全部及时化解,切实将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

对症下药,用心“疏”导

案例:2010年12月,控申科干警尚林生在“下访巡访”时,村民王某向其反映,因民事纠纷他被该村另一村民张某打伤住院,向当地派出所报案后并未得到处理。

控申部门立即将王某“疏”导给侦查监督部门,经立案监督,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张某立案侦查,后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赔偿被害人1700余元。

新密检察院制定了《下访巡访实施意见》、《办理涉检信访案件双向承诺办法》等制度。要求检察干警要深入基层,知百家情,通过广泛接触不同层次的群众,了解群众意见和呼声。

在用心对群众“疏”导的同时,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在检察院内部对一些信访案件进行“疏”导,2010年至今,该院已对6件信访案件,根据案情分别“疏”到反贪、反渎、侦监、公诉和控申等部门。经过各部门的努力,目前已全部成功化解。

情法结合,用情“抚”慰

实例:生活困难的裴某,对新密市检察院作出的一起不起诉决定不服,控申部门多次到裴某家走访,了解裴某的心理症结和诉求,在得知裴某家庭比较困难的情况后,经多方协调,为裴某筹集现金3万元,用以解决其家庭困难。裴某含着热泪说:“感谢政府、感谢检察院对我的关怀。我再也不用去上访了。”

针对一些信访案件信访人所提出的理由合理但不合法这一特殊情况。该院按照“情法结合,用情抚慰”的工作原则,为家庭生活困难信访人解决“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问题。

王青说,要实现“亲民检察”、“民生检察”、“和谐检察”,“应坚持换位思考,做到将心比心;坚持法理并重,做到以理服人;坚持情爱相融,做到以诚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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