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发票专用章新式样启用
旧章可用到今年底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发票专用章自2011年2月1日起启用,旧式发票专用章可以使用至2011年12月31日。根据规定,除发票专用章的形状为椭圆形不变外,章中排列顺序需要改变,即中央刊纳税人识别号;外刊纳税人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如名称字数过多,可使用规范化简称;下刊“发票专用章”字样。
如企业需要使用多枚发票专用章,可以在每枚发票专用章正下方刊顺序编码,如“(1)、(2)……”字样。同时,新《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取消了“财务印章”印模的留存备查,意味着今后领购发票只需要发票专用章即可。
管城区地税局票管所工作人员说:“即日起,初次申请领购发票的纳税人,一律按新版发票专用章式样刻制发票专用章;从明年起纳税人不得再使用旧式发票专用章。”
通讯员 韩慧 高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