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鲁燕在金水区法院为您播报 >>>
师生恋:相爱容易分手难
今年29岁的王强,出生在洛阳一个农村家庭,大学毕业后继续读硕士研究生。
读研究生期间,为了补贴上学费用和减轻父母经济压力,王强常常勤工俭学。
2006年,王强在一所学院找到代课老师的工作,教中专学生英语和数学。
代课期间,王强认识了女学生莉莉,由于莉莉时常找他辅导功课,一来二往,两人逐渐发展成恋爱关系。
2007年春节前,王强带着莉莉回洛阳老家过春节。
父母不同意,王强与莉莉分手。
2008年,王强参加了公务员考试,并被顺利录取,留在洛阳一家机关上班。
2009年4月,莉莉和她姐姐、母亲来单位找他了。这次来是专门“解决”他俩感情问题的。
王强很困惑:“我和莉莉不是早就分手了吗?”
“你说分手就分手?没那么容易,拿3万块钱来。不然,小心我们把你的工作给整没了。”莉莉家人的一句话一下子把王强给吓住了。
王强瞒着父母借了3万元给了莉莉家人。
之后,莉莉家人又找到他说“必须给10万元”,如果不给,就得结婚,否则,后果就是“工作没了”。
思来想去,她还是答应了莉莉的“求婚”,两人登记结婚。
王强在洛阳上班,莉莉仍在郑州与父母一起居住生活。“她家人知道,我不会回郑州和她一起生活,所以去年春节,她家人提出可以离婚,但是先得拿3万块钱。”
一看可以解放了,王强又向亲人借了3万元给莉莉家人汇了过去。
收到钱后,莉莉和她家人要求他再给他们10万元,并威胁他,如果不给,就把他的工作弄没了。
王强说,到现在他也不知道他给她写了多少张欠条。
去年7月22日,他来到了金水区法院起诉离婚,要求法院判令莉莉退还3万元,并分割婚后共同财产3万元钱。
因为莉莉不同意离婚,王强也未能提出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昨天,法院认定王强和莉莉系自由恋爱,结婚有一定的感情基础,存在着夫妻感情改善的可能。最终法院判令不准许王强的离婚请求。
线索提供 熊小辉 庆远
我爱,或者不爱你,都要跟你在一起。听起来多美啊,可不适合下面这个男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