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荆玉(专栏作家)
或早或晚,你会有幸认识一个女权主义者;就像端午节想起屈原,中秋节想起嫦娥一样,每逢三八节你会想起她,想起她关于男女、关于独立、关于一间属于自己的房间的诸多高见。尤其对于略略读过伍尔夫、波伏娃、桑塔格的男生来说,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遇到热气腾腾的国产女权主义者,会惊觉自己叶公好龙了很多年。
娱乐圈是女权主义的主要集散地之一,关于女权最先锋的判断、最大胆的践行、最轻率的拥护都存在于娱乐圈,然而关于女性最普遍的亵玩也存在于娱乐圈。一个女孩走进好莱坞的第一个问题就是:我跟谁睡才能得到这个角色。对一个女明星来说,所谓女权主义者的自立、自足、自恋,不得不建立在一个普遍性的尴尬境地上,因为女明星的演艺生涯前景,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粉丝对女星艺术形象的意淫共识程度高低,这种“被消费”的定位,决定了女权之于娱乐圈,限于一种貌似的宣言。
然而,对于娱乐圈,尤其是华语娱乐圈这样一个低级生态圈子来说,女性主义又是一个非常实用的避险工具,每个女明星想要避免被归类于庸俗脂粉,都可以在女性主义幌子下找到乘凉的地方。这一点台北的女明星尤其擅长,从林青霞到大S、侯佩岑,看似强势的、生活无虞的女明星往往闪电般嫁给富豪,以实用主义的金箔取代女权主义的油漆,不理会此举有多违背自己的娱乐圈角色设定。相对而言,内地娱乐圈女明星还比较靠谱,像范冰冰这样的异类,至少让我们感受到一种别样的坚挺。
老实说,娱乐圈是一块现实之地,女权对娱乐圈的改造,大多数时候只是理论层面,它从未成功阻止大众对女性纯肉体的想象,不过它至少影响了一批人,使得关于对女星的工具化认识不再那么蛮横,也使得更多女性把自己的人生攀附在了一个更崇高的解释权上——女权,是我未知的最好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