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价局查处四起
违法销售食盐案件
□晚报记者 徐刚领
昨日,郑州市物价局传来消息,郑州市物价局组织各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对全市食盐销售价格进行了检查,3月17日以来发现以下4起价格违法案件,现予以曝光。
一、中原区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的郑州超源商贸有限公司。2011年3月17日该超市500克加锌盐每袋应售价为2.5元,违规销售价为每袋3.5元;500克钙盐、铁盐、低钠盐每袋应售价为3元, 违规销售价为每袋3.5元。
二、巩义市西村镇万家福超市违规涨价销售500克普通加碘食盐,应售价为每袋1.2元,违规销售价每袋1.8元。
三、登封市崇高路家福乐超市违规涨价销售500克普通加碘食盐,应售价为每袋1.2元,实际销售1.5元至2元不等。
四、新密市河长幸福超市违规涨价销售500克普通加碘食盐,应售价为每袋1.2元,实际销售价为每袋3元。
据悉,郑州市物价部门将对上述4起违规销售食盐的价格违法行为,根据《价格法》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从严从重从快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