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推动我市生态水系建设,提高市民生活质量,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安排,现就西流湖区域污染源治理工作公开承诺如下:
一、现状
我局负责西流湖区域的中原西路(西三环—西四环)、郑上路(西三环—153医院)、化工路(铁路专用线—西四环)3条主干道路段的雨污水管网的管理养护维修任务,目前没有污水向西流湖区域排放的现象。
二、长效机制
我局将组织人员全天候巡视上述出水口,如发现上述3处雨水出水口有污水排放情况发生时,将在72小时内进行解决处理。
三、处罚措施
如因不可抗拒因素无法按时处理的,将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如无法处理又不及时上报情况的,我局承诺对直接责任人进行行政和经济处罚。
为有效推动我市生态水系建设,提高市民生活质量,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安排,辖区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现就西流湖区域垃圾堆积点治理工作公开承诺如下:
一、现有问题整改
1.成立西流湖区域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明确责任部门。
2.对已排查出的西流湖区域垃圾堆积点,每日巡查各责任单位治理情况。
3.根据各责任单位公开承诺时限,对未按期治理完毕的垃圾堆积点,实行有偿清运。
二、长效管理措施
1.健全巡查制度,定期对西流湖区域垃圾堆积点治理情况进行排查。
2.要求各责任部门健全日报告制度,每日上报区域排查情况。
3.健全周例会制度,对日常排查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题研究。
4.健全重大事项上报制度,对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三、监督奖惩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未有效实施监督或组织垃圾堆积点有偿清运情况实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