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出台意见
严禁城市建设无序扩张
城市建设中,严禁建设脱离实际需要的宽马路、大广场和绿化带,严格限制低层建筑……昨日,记者获悉,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开发利用管理的若干意见”,对我省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提出了具体的指标:到2012年,大城市和区域中心城市的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90平方米以内,中等城市控制在95平方米以内,小城市控制在100平方米以内建制镇将控制在110平方米以内。晚报记者 裴蕾 实习生 施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