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当妈妈的郭女士,突然遇到一场车祸,她让汽车撞了一下。
3天后,孩子诞生了,被诊断患有肺炎、颅内出血、病理性黄疸等疾病。
郭女士将车主金某告上法庭,索要15万元的赔偿。
孩子落下的这么多病和车祸到底有无关系? 晚报记者 鲁燕 实习生 罗雪
准妈妈回家路上被车撞了
郭女士在德化街租了个摊位,平时卖些毛绒玩具。
2009年10月4日凌晨2时许,郭女士收完摊准备回家,在路过南关街熊儿河桥南路时,一辆汽车倒车时将她撞倒在地。
“要不是我护着肚子,我的孩子就完了。”郭女士说,幸亏她反应快,“但是车子把我的右肘关节撞骨折了。”
郭女士随后被送进了医院。医院诊断,郭女士右肘关节骨折,怀孕37周零3天。
为什么两天后,郭女士才到医院住院呢?
郭女士的婆婆朱女士解释说:“到医院做完B超,金某才通知的我们,当时怕做X光会对胎儿有影响,就没住院。在家待了两天,俺媳妇胳膊疼,实在熬不住了就来了医院。”
车祸后第三天即10月7日,郭女士剖宫产生下了女儿婷婷(化名)。
可回家还没来得及高兴,女儿就因发热被送到医院,被诊断为肺炎、颅内出血、新生儿缺血缺氧性脑病、病理性黄疸等多种疾病。
几天后,郭女士又被诊断为右肘关节复杂骨折、右桡骨等多处骨折。
郭女士及家人认为,孩子这么多病都是跟这场车祸有关,还有交通事故已认定“金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于是,他们将车主金某告上法庭,索赔15万余元损失。
庭审焦点
焦点一:被撞骨折是否构成十级伤残?
郭女士做了伤残等级鉴定,结果为十级伤残。
郭女士住院当天在医院检查时,曾提到,自己右臂以前曾经骨折过两次。
因此,金某方认为,在鉴定前,他们专门到郭女士销售的玩具摊位前调取了录像。录像中郭女士都是用右臂伸展自如地探取高处的物品。
对此,郭女士的代理人认为,根据2009年10月6日和10月14日医院的诊断,均可证明,郭女士因为这次交通事故右肘关节骨折。此外,郭女士车祸撞伤后拍的片子里“有游离性骨片”,这并不说明郭女士完全就不能干活,“十级伤残,只说明郭女士干活受限,有时候右臂也伸展自如,有时候根本动弹不得”。
焦点二:孩子是早产还是足月产?
尽管鉴定书上写的是“婷婷不属于早产”。但是,郭女士及车主方的意见还是出现了分歧。
郭女士代理人认为,郭女士从受孕到生下孩子总共是262天,这离足月生产280天还差18天,“这明显属于早产儿”。
而金某认为,根据儿科学对新生儿的分类方法,在37周到42周生下的孩子,都是足月产。而郭女士生产的时候,胎儿已经满37周,所以,婷婷是足月产。
至于婷婷被诊断为肺炎等疾病,金某方还提交了一份证据说,在婷婷出生后的第4天,医院对婷婷的彩色超声波报告单显示,“新生儿心脏卵圆孔未闭,该新生儿自身发育有问题,有先天性缺陷”。
焦点三:司法鉴定是否有效?
2010年6月4日,司法鉴定所对婷婷是否早产做出了司法鉴定意见书。
鉴定书中写道:“婷婷不属于早产,不能判定其生产与此次交通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据现有鉴定资料,不能判定婷婷的肺炎等疾病与此次交通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
对此,郭女士方代理人提出了质疑:不能判定“有直接的因果关系”,“难道就没有间接的因果关系吗”?该代理人说,这份鉴定书不是永远的有效,法院应该只作为参考来用,“而且鉴定方的意见是,现在婷婷太小,也没有更多的病历材料,仅根据现有的鉴定材料,是不能证明小孩的病与此次交通事故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而金某一方说,司法部门的“小孩的病与此次事故无直接的因果关系”的鉴定说明了一切,郭女士方说的小孩小,等孩子将来资料手续齐全等,鉴定书都没有用了,这份鉴定书中压根儿就没有出现这样的字眼。
法院当庭未宣判。线索提供 梁刚 庆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