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落实法院回避制度
配偶子女当律师
7名法官调岗
□晚报记者 鲁燕 实习生 罗雪
有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必须回避。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相关规定(试行)后,河南省高院认真落实规定。
省高院院长张立勇要求省高院政治部、纪检组了解情况,摸清底数,同时将此规定转发至全省各级法院。
昨日,省高院机关7名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官均主动提出申请,要求进行任职回避,目前,这7名同志的工作岗位已重新安排到位。
省高院机关以法官和部门自查为主,迅速摸清省高院机关法官配偶子女从事律师执业的情况,并进行了15天的公示,公布举报电话,邀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按照要求做好了需任职回避人员的岗位调整工作。
线索提供 王海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