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张玉东
昨日,记者从河南省公安厅获悉,自4月11日至5月10日,在全省集中开展“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整治重点为“九小”场所
整治的重点是“城中村”、城乡接合部的小旅馆、小网吧、小洗浴、小幼儿园(午托)、小医院(诊所)、小生产加工企业等“九小”场所;住宿、经营、储存为一体的“三合一”、“二合一”场所;出租房屋(包括社会单位在“城中村”、城乡接合部租赁的员工集体宿舍)等。
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专项治理中,将采取一系列刚性措施,对属于公众聚集场所且应当纳入消防监督检查范围的“九小”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消防安全检查不合格擅自营业的,责令停产停业。
对在门窗上设置金属栅栏和防盗网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责令立即拆除,拒不拆除的,一律强制拆除。
对旅馆、网吧、洗浴等公众聚集场所营业期间堵塞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的,责令立即改正并依法进行处罚,拒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经营管理人员依法予以拘留。
对在人员密集场所内违法使用明火的,依法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拘留;对在人员密集场所内违法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依法予以拘留。
对“城中村”、城乡接合部非法生产、经营的液化气充装点、化工加工点、小炼油化工厂等易燃易爆场所,责令停产停业,并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