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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2版:中原时评 上一版3  4下一版
话题:铁道部称6月起动车组实名购票
垄断“天价门”频现
背后的双重断裂
都不吃自己做的馒头,吃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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垄断“天价门”频现
背后的双重断裂

垄断“天价门”频现

背后的双重断裂

□王石川(北京)

4月13日有两则关于垄断“天价门”的新闻。一则是:一年收入能够达到30万元,15天年休假工资多达6万元——这是河北省沧州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简称沧州市信联社)的工资单,日前被贴在网上,网友称其为“史上最牛工资单”。(本报今日A28版)另一则是:一标题为《中石化高层喝酒万元一瓶,如此穷奢极欲,油价不涨才怪》的帖子在天涯论坛曝光,并遭到网民炮轰。(本报今日A30版)

尽管网友曝的真实性尚需求证,但基于公众体验以及媒体披露的相关案例,垄断性企业的高薪酬、高消费,并非“新闻”,类似的案例,能信手拈来。在我看来,无论是令人眼花缭乱的高薪酬,还是让人瞠目结舌的高福利,以及“崽卖爷田不心疼”的高消费,垄断性企业的每一次这样的动作,都会对民众造成深深的伤害;每一次被媒体揭曝,都引来民怨鼎沸,但旋即,事件要么不了了之,要么大事化小。这种扭曲的怪状,实际上折射出了两大断裂。

第一大断裂是,垄断性企业有食利自肥的强烈冲动,但制度约束偏偏不够给力,有时显得十分苍白无力。以职务消费为例,我们绝不缺少制度。早在2006年,国资委就下发《关于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的指导意见》,严格控制央企领导用车、出国考察、业务招待等职务消费,还要求提高央企领导的职务消费透明度。然而,制度一再遭受软抵抗。“前门一定要开,后门一定要关,旁门一定要清。”李荣融担任国资委主任时曾提出,一方面要规范央企负责人的年薪收入,另一方面要逐步规范像职务消费和兼职收入这样的“旁门”。应该说,较之以往,“旁门”已被逐渐纳入监管部门的视野之中,但仍有漏网之鱼。

第二大断裂是,垄断性企业的薪酬过高,而一般企业的薪酬偏低,由此导致行业收入差距过大。数据显示,我国垄断企业职工数不足全国职工总数的8%,但工资和工资外收入总额却相当于全国职工工资总额的55%(2010年11月5日《中国青年报》)。一般来说,不同的行业,收入存在一定的差距,十分正常,可以理解,但是差距不能过大,更不能异化——15天年休假工资竟然多达6万元,这显然不正常。为何不正常?一方面与制度因素有关,因为企业具有垄断地位,被权力宠爱,企业肥得流油,旱涝保收,且与民争利。另一方面,与一些垄断性企业故意规避制度约束有关,一些负责人在利益驱动下,通过种种方式渔利自肥。

经济学家吴敬琏说过一句话:“贫富差别问题,是由多重原因造成的,我认为首要原因就是腐败和垄断。”把垄断与腐败并列,可见垄断之害。回到这两起“天价门”上,其一,相关企业应该自证清白,同时监管部门应该及时介入,给公众一个说法。其二,即便这两起“天价门”被证伪,相关部门也不能掉以轻心,仍需约束垄断企业的权力,当然归根结底应逐步打破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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