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立法会14日通过了2011、2012年度财政预算案的一项修订,其内容为向全港每位18岁或18岁以上的永久居民派发6000港元现金。
特区立法会当天以34票赞成、11票弃权、无反对票的情形通过了这项修订。根据修订内容,特区政府将向每位18岁或18岁以上、持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的市民,发放一笔为数6000港元的现金款项,涉及总开支约370亿港元。这项措施预计可惠及约610万名合资格人士。
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曾俊华表示,特区政府已为派发这笔现金预留了资金,相信金额是足够的,如果所需现金流比预期大,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确保符合资格的相关市民适时领到现金。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