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反贪局“三倾斜”措施
件件办结贪污贿赂案
昨日,记者从新密检察院反贪局获悉,该局采取“三倾斜”措施,成功侦破一起企业经理及两名财务人员涉嫌贪污案,为国家挽回重大损失。
据了解,“三倾斜”是指办案精力向大案要案倾斜、侦查工作向搜集证据和深挖余罪上倾斜、规范制度和程序向办案效率倾斜。一旦案件进入立案侦查阶段,力争把犯罪嫌疑人的所有犯罪事实查清,坚决将余罪、漏罪查深查透,下大力气搜集固定证据,不给犯罪嫌疑人留下任何“回旋余地”。2010年共查处贪污贿赂案件12件18人,办结率100%,为国家挽回损失2000余万元。
晚报记者 董占卿 通讯员 朱海鑫 程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