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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改善空气质量三年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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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改善空气质量三年行动计划

我市开展改善空气质量三年行动计划

□晚报记者 孙娟 实习生 张婷

昨日,市政府下发实施方案,建立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即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改善空气质量三年行动计划,确保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的天数达到每年310天以上。

我市防控重点区域为巩义市、登封市、新密市和上街区。重点污染物为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重点行业为火电、冶金、建材和耐材行业。重点加强对燃煤锅窑炉、抽油烟机、机动车尾气和建筑扬尘等污染物排放防治工作。

根据实施方案规定,我市要将相关责任单位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项目完成情况和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情况纳入年度环保目标考核,每年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体系,对未完成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任务的县(市、区)和有关单位,实行“一票否决”,一律不得参加各种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等。

昨日,市政府还出台了奖惩措施,对在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记者注意到,这次奖励政策十分具体,比如市城区内施工单位积极进行排污申报,按时缴纳排污费,工地扬尘控制措施进行控尘、降尘,且周围居民反映良好的,经市环保局考核达标后奖励3万元;宾馆、餐饮、洗浴等油烟排放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油烟净化设备和在线监控设备安装的,给予3万元奖励;加油站、加气站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油气回收设备安装的,可给予2万元奖励。同时,对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拆除改造燃煤锅炉、拆除废弃烟囱任务的县(市、区)政府,锅炉按照每蒸吨3万元、未拆除的废弃烟囱按照每根1.5万元计算扣缴至市财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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