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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台艺术进乡村、进社区”启动
转发微博
也可能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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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所有微博都受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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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可能侵权
字数虽少同样享有著作权最高院将起草司法解释 保护网络著作权

转发微博

也可能侵权

字数虽少同样享有著作权

最高院将起草司法解释 保护网络著作权

在微博的使用中,我们只需点击微博帖子下的“转发”字样,便可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将一条信息传达给更大范围的人群——这是时下我们再熟悉不过的日常生活中的一幕情景。但是我们可能并不知道此类转发可能存在着侵犯他人著作权的隐患。昨日,记者采访到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张樊等相关专业人士,为您解读转发微博是如何涉嫌侵权的。

微博文字是否享有著作权,张樊告诉记者,问题的关键点是“独创性”。“中国的法律从来没有规定过低于多少字就不享有著作权,微博有著作权,这毋庸置疑。但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有独创性的‘作品’。”张樊进一步解释,事实上作为普通的微博使用者,我们大多数人写的都是日常生活或心情,比如“晚上饭局,又吃多了”“汽油又涨价,车彻底开不起了”,类似这种简单的描述,显然没什么创造力,因此达不到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条件。

但是再看下面这段:“外婆离开人世的那个黄昏,外公在病房里陪伴着她走完了她生命的最后一段旅程。外婆临去前对外公说‘放学了’。一直假装平静的外公听完这句话后像个孩子似的大哭起来。葬礼结束后我问起外公这三个字的含义,外公告诉我说这是从前他和外婆还在上小学时外婆常说的一句话:放学了,我们一起回家吧。”这是中国首届微小说中的获奖作品,这里面有作者的独特构思和创造,虽然仅有136个字,它同样因为“独创性”而受到著作权法保护。

转发微博要符合“游戏规则”

张樊提醒大家,以后转发微博,特别是转发微型小说、微型散文、微型童话、微型诗歌、微型笑话时都要多个“心眼”,尤其在对方明确表示不予转发的情况下,转发的行为可能会触犯法律。但是不转发了那还是微博吗?张樊做出了进一步的解释:“微博的主要功能在于信息分享,而转发是这种网络新技术的基本规律,也是微博得以存在的生命力所在。需注意的是,当您在微博上直接引用他人作品时,注明出处很重要。”其次,张樊强调,时下很多微博上的冷笑话,微小说被集结成书出版发行,却没有经原作者的同意,这种以营利为目的的行为绝对触犯了著作权法。

“龅牙哥”蹿红使侵权扩大化

今年3月,一位露着整齐洁白牙齿的男生张勇,不经意间成了“龅牙哥”红遍网络。他的一张露齿照片被网友们PS处理,先后有近100个版本的PS图在微博上热传,数十万粉丝大力围观和转发。因为有了微博的推波助澜,“龅牙哥”的蹿红比当年靠BBS打天下的“网络小胖”更加迅速。

昨日,在采访中张樊向记者表示,事实上如果“龅牙哥”想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每一个转发者都脱不了干系。“如果你不是PS的原作者,而你的转发又会引起关注你的网友们进行进一步的、更大范围的转发,那么事实上你是在帮助侵权扩大化。在法律上你也要为这种传播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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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回应百度侵权案:

将起草网络著作权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于近日发布的《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称,去年中国法院审结的涉及知识产权侵权的一审刑事案件同比上升7.7%,有罪判决6000人。19日,最高院民三庭庭长孔祥俊针对近期广受关注的百度文库侵权案表示,今年最高院将起草网络著作权司法解释,并将明确“避风港原则”的法律界定,保护版权人、网络服务提供者及用户的权利。陈妍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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