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我市发生火灾413起,4人死亡
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动员会上,副市长黄保卫要求
昨日,我市召开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动员会,副市长黄保卫、消防支队支队长刘明智参加会议,通报了我市近期的火灾情况,并通报了两个月以来两起典型高层建筑施工工地火灾情况,着重分析了火灾原因及防范措施。
晚报记者 刘涛 实习生 郭艳娜 通讯员 王特
“3·11”红旗路与黄河北街交叉口一在建工地火灾
3月11日15时40分,红旗路与黄河北街交叉口处一在建工地4号楼发生火灾。
消防支队迅速调集21部消防车、110名消防官兵到场扑救,经过近6个小时的奋力扑救才将大火扑灭。
火灾烧毁在建建筑的防护网、脚手架上的竹笆、方木和外墙保温材料等物品,所幸无人员伤亡。
该起火灾起火原因为电焊工在第30层电焊作业时,违章操作引燃建筑防护网蔓延成灾。
公安机关已对两名电焊工及水电项目负责人实施行政拘留,并对该楼停止施工半个月进行整改。
“4·19”兴达锦绣园二期3号楼建筑工地火灾
4月19日19时34分,郑密路与淮河路交叉口南200米路东的郑州兴达锦绣园二期在建工地3号楼发生火灾。
消防支队迅速调集8个中队、22辆消防车和130名官兵赶赴现场处置,于22时将大火彻底扑灭。
起火原因为连接切割机的电线(三相多股铜导线)发生电气线路故障,引燃下方锯末,导致火灾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900平方米,无人员伤亡。
火灾发生后,公安机关已对6名相关责任人实施了行政拘留,行政问责正在进行。
一季度我市共发生火灾413起
大量火灾隐患仍然存在
据统计,第一季度我市共发生火灾413起,造成4人死亡,直接财产损失达446.62万元。
整体来看,全市火灾形势基本平稳,四项指数较去年同期略有增长,通过排查,大量火灾隐患仍然存在。
尤其是高层建筑火灾,在我市曾多次发生,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也造成了很大影响,引起广泛关注。
市消防支队支队长刘明智表示,第一季度全市共发生高层建筑火灾10余起,虽无人员伤亡,但任何一起如处置不当,都会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会上,黄保卫对各单位提出要求,凡是高层建筑单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按照《郑州市消防安全问责办法》实行责任倒查和逐级追查,做到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对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除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责任外,还要追究地方负责人和上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单位实际控制人和上级单位负责人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