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
今天是首个“中国旅游日”
市工商发布消费提示:选择合法旅行社很重要
本报讯 今天是首个“中国旅游日”,为服务旅游消费者,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针对近年来接到的有关旅游的投诉举报情况,发布消费提示,对旅游消费全程指导,提醒游客正确消费,增强维权意识。旅游时一定要选择合法的旅行社,在签订合同之前,消费者应查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及其经营范围。如果是出国旅游的,还要看国际旅行社是否具有经营出境游的资格。工商人员提醒,在缴费时一定要签合同开发票。
在与旅行社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清晰明白团费包含哪些旅游项目,明确约定交通工具及其档次等级;住宿酒店的名称、地点和档次等级;所含景区、景点和游览活动等内容,主要景点停留的最少时间;用餐(早餐和正餐)的次数及标准;是否有全陪导游或领队等,并看清购物条款,以防进了“购物团”。
另外,在行程中的旅游购物点,游客要理性消费,同时注意索要购物凭证,以便维权。 晚报记者 孙敏 通讯员 丁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