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去送地漏,他嚷嚷着跟去玩
眼瞅着孩子往正在装修的阳台跑
妈妈天天抱着孩子的衣服哭
爸爸“尽量多干活,多找事干”
□晚报记者 鲁燕 实习生 王雨馨
来自二七法院的消息
19日,法院受理了一起案子,看了案情,晚报得给家长,特别是给正在装修的市民提个醒。
原告姓李,带孩子给正在装修的业主刘女士家送地漏等,刚到她家几分钟,孩子从17楼的阳台上掉了下去。
他认为,刘女士拆除阳台护栏,埋下了隐患,应该对孩子的死承担责任。
“等我跑过去……”
李先生27岁,在南三环某小区开了个小门店,主要做地热采暖生意。
刘女士刚拿到新家的钥匙,那段时间正在装修17楼的新房。
3月5日下午,刘女士的老公来到李先生的店里,买了地漏等物品,要求李先生给他送到家里。随后,刘女士的老公先走了。
李先生正要去送货,3岁的孩子也嚷嚷跟他去玩。
带着顽皮的孩子,父子俩到了17楼刘女士家。
进屋,他正在问装修工把地漏等物品放哪儿时,“眼瞅着儿子往厨房方向跑去,我赶紧喊儿子,可等我跑过去时,儿子已从与厨房连着的未封闭的阳台上翻了下去,我再也没有和儿子说上话。”
此后的日子里,李先生和老婆每天以泪洗面,为了打发思念儿子的时光,“我尽量多干活,多找事干”。孩子妈妈每天抱着儿子的衣服哭,“不吃不喝,前段时间,都快神经了,最近几天稍微好些……”
沉浸在失去孩子的悲痛中,李先生说,孩子的死和刘女士有着很大的关系。
他把对方告上法院,要求判令刘女士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12万余元。
孩子没了,业主要担责吗?
李先生说,走进厨房,与它相通的就是阳台,阳台和厨房之前原先装有门和安全护栏,应业主要求被装修工人拆了。
李先生说:“17楼属于高空作业,拆除阳台的门和护栏,应及时把外墙面密封施工才对。安全护栏拆除后,明知不封闭的阳台可能会危及他人的人身安全,却没有设置任何安全标志和任何安全防护设施,对我儿子的生命造成重大威胁,最终直接造成儿子掉下去。”
李先生说,刘女士应当为他儿子的死承担责任。
教训惨痛,安全防范再小心都不为过
刘女士要不要承担责任?李先生的诉求有没有道理?这一切只有庭审后才有结果。
不过,许多人装修新房时,改造自家的阳台,拆除护栏,铺上漂亮的大理石台面,闲暇时,和亲友在此聊天,欣赏窗外的风景。法官建议,改造时,业主应提前做好一切防范措施,不要让这种悲剧再次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