拦路乱发小广告,扰乱社会秩序
街头乱贴小广告,损害公私财物
3个女孩子
被拘了一天
郑州首例
□晚报首席记者 徐富盈
来自帝湖派出所的消息
昨日,在民警多次警告不改的情况下,三名拦路散发和张贴小广告的女孩子,因扰乱社会秩序被帝湖治安大队拘留一天。
5月19上午,帝湖派出所治安管理服务大队民警张祖召接到市民投诉,在桐柏路与航海路交叉口东北角处,有三名女孩子一字排开在路口散发传单,还不时把这些小广告沿街张贴。
民警赶到现场后,把她们带到派出所口头警告,三名女子保证,她们今后不再乱贴乱散发美容小广告了。
昨日,有清洁工投诉,在桐柏路与淮河路交叉口,有人不停发小广告,线杆上也张贴上了小广告。张警官赶到现场,发现还是那三名女孩。
帝湖派出所治安大队对3名女子以涉嫌扰乱社会秩序和损害公私财物,处以拘留一天。
帝湖派出所治安大队大队长李喜军说,以前,在街头乱贴小广告,是行政执法局管辖,执法局的处理是责令离开。因为市民投诉逐渐增多,公安部门开始了打击非法散发小广告专项活动,结合治安管理处罚法,警方对这种乱贴乱散发行为进行界定,拦道乱发传单,属于扰乱社会秩序,墙头乱贴传单,属于损害公私财物。“我们拘留的3名青年,是郑州因乱发乱贴小广告被拘的第一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