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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12版:谈情说案 上一版3  4下一版
从别人丢的卡里
取1万块钱
法官审案有“问题”
来清风茶社“喝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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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别人丢的卡里
取1万块钱
这是信用卡诈骗,判刑8个月

从别人丢的卡里

取1万块钱

□记者 鲁燕 二七区法院为您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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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卡里的钱再多也不是你的,拿不得

小杨,在郑州一家食品厂打工,每月工资2000元左右。

去年12月25日下午,小杨去南三环与京广路交叉口西一银行自助服务区排队取钱。轮到他时,他发现卡塞不进去,“我随便摁了个键,ATM机器页面上显示‘取卡、取款等提示’,我脑子马上转了过来,前面的人取完钱后忘记取银行卡了”。

正有些不知所措时,排在小杨身后的一名男子(姓名不详,另案处理)也看到了,立即撺掇着小杨取钱:“你取5000块钱试试,取5000块试试。”小杨就试了一下,结果,真的从那张卡里取了5000元现金。

试验成功后,小杨又取了5000元,那名男子则取走了1万元钱。

当天晚上回到住处后,小杨越想越害怕,便找到食品厂老板,诉说了实情。

第二天一大早,小杨就在老板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供述了犯罪事实,并退回了取走的1万元。

另查明,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小杨又将他人取走的1万元也赔给了被害人肖先生。

而据被害人肖先生介绍,他是第二天才记起取钱忘拿银行卡的事,赶紧去银行挂失,发现卡上少了2万元,再去附近派出所报案,“就听说我的卡已经找到了”。让肖先生有些“高兴”的是,他的卡上被小杨等人取走2万元后,还有7万元。

昨天,二七区法院认为,小杨的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但能够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且已退赔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最终法院判小杨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3万元。线索提供 南南 庆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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