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人给检察官现身说法
“珍惜权力,珍惜自由”
□晚报记者 王军方
通讯员 王建伟 马月超 赵青
本报讯 近日,新郑市检察院40多名检察官接受了一场法制教育,作报告的不是法学专家,也不是上级领导,而是在押的服刑人员。
对新郑市检察院的40多名检察官来说,前来作报告的人身份有点特殊,他们是曾当过警察和森林公安局政委的在押服刑人员。
“我是一名警察,怎么会变成一名罪犯?”正在河南省新郑监狱服刑改造的张迅站在讲台上,开始介绍自己的犯罪经过和犯罪心理。
2003年,他负责处理某县公安局查扣的一批物资时,利用职权采用瞒报价钱的方式,将12万元差价款中饱私囊。法网恢恢疏而不漏,2010年11月,他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落得个深陷囹圄、众叛亲离、身败名裂、遗憾终生的可悲下场。
“作为一名政法干警,我没有珍惜党和人民给我的权力。”谈起自己的犯罪经过,张迅悔恨不已。
王小然,曾先后任河南省某县的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公路局局长、森林公安局政委等职。他从受贿5000元开始,一步步走向犯罪的深渊。在公路局任职5年,他受贿14.5万元,给国家造成了损失。2009年5月,他因受贿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现在河南省新郑监狱服刑。
“当我被戴上冰凉手铐的那一刻,我大脑变得一片空白,我后半生将失去自由……”王小然悔恨地说,他服刑期间,86岁的妈妈撒手人寰,妈妈临走时还喊着他的名字。“入狱后,我才真真切切地体会到,人生最大的悲哀莫过于失去自由,最大的悲痛莫过于亲情分离……”
新郑市检察院负责人说,他们举办此次警示教育,主要是为了让检察官在工作中严于律己、严格执法、珍视手中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