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有人把银行卡忘到ATM机里
我以为运气来了
“我也不缺那点钱,但看到卡就留在机子上,我以为我的运气来了……”法庭上 ,孙伟说,因为被小小的诱惑牵着走,他从失主遗忘在ATM机里的信用卡上取走了1.5万元,前天因犯信用卡诈骗罪,他被判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2万元。
晚报记者 鲁燕 实习生 王雨馨
ATM机器里有张银行卡,取了1.5万元
今年2月16日,34岁的孙伟拿着表哥的银行卡到一家银行的ATM机营业点取钱,意外发现隔壁ATM机里有一张被人遗忘在那儿的信用卡,“上面还有不少钱,最多可以取1.5万元”。
孙伟交代,其实,他是做生意的,并不缺钱,可那一刻诱惑太大了,“感觉这就是我碰到的运气,应该抓住才对”。
于是,孙伟开始尝试从ATM机里取了5000元,然后是第二次、第三次,直到第四次。机器提示余额不够了,孙伟才拔卡走人。
离开银行后,他将卡随手丢了。
“银行现在都有监控,会不会监控盯上了我……”回到家的孙伟,吃饭、睡觉、走路脑海中回想的都是这个问题,“监控肯定知道我是从隔壁ATM机过来的人,继而从我首先使用的银行卡找到我表哥”。
一想到这儿,孙伟马上跟表哥谎称自己不小心把银行卡弄丢,让表哥赶紧去银行挂失。
孙伟说,这样做就是不想日后连累表哥。同时,“我以为这样就算银行锁定了我的模样,但要找到我本人也是大海捞针”。
心里的如意算盘打了不到半个月,3月初,警方还是找过来了,先是找到他的表哥,很快又将目标锁定为孙伟。
在警方的劝说下,孙伟将赃款如数归还并自动投案。
“马大哈”失主5天后才发现卡不见了
失主刘女士这边,自打2月16日那天取过钱后,5天后才发现卡不见了。
她赶紧报了警。事情过去后,刘女士捧着失而复得的钱喜出望外。
其实,像这样的马大哈失主还是很多的,前不久二七法院也庭审了一起案件,那个失主也是取钱后将银行卡丢在ATM机里。幸运的是,取他钱的人因为害怕第二天投案自首了。
法官说,这样的幸运并不能眷顾每个马大哈失主,所以劝诫失主还是小心,不要大意忘拔银行卡了。
最终管城区法院判孙伟犯信用卡诈骗罪,结合其系初犯、偶犯,自动投案等情节,判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2万元。线索提供 邢艺伟 孙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