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18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2011年度代表议案建议转办工作会,将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7件议案、590件建议正式移交办理。按要求,“一府两院”相关办理部门应当把办理结果在6月底前答复代表。马上就到了答复代表的期限,代表建议的承办单位办理效果如何,近日,记者对部分建议办理情况进行了解。
晚报记者 李萌
代表建议
市人大代表岳德常:
建议加快郑州黄河
国家湿地公园建设
岳德常在郑州市第十三届人大第三次会议提出《关于加快郑州黄河国家湿地公园建设步伐的建议》,认为黄河湿地保护工作已得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政府已将黄河国家湿地公园建设纳入我市“三化两型”城市和新三年跨越式发展生态建设工程投资计划。
因此建议将公园建设工作与“三化两型”城市建设结合起来,将湿地公园建设纳入 “十二五”规划重点项目,并修订、完善和补充《郑州黄河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编制《湿地公园修建性规划》,合理利用湿地具有的各种资源,建成原生态湿地保护、湿地生态恢复示范、湿地生物科普教育等多种功能区相结合的生态湿地公园。
另外,还要完善组织协调机构,加大对湿地保护与湿地公园建设项目的投资力度。
建议办理
发改委、财政、规划、土地多部门联合推进黄河湿地建设
岳德常提出的《关于加快郑州黄河国家湿地公园建设步伐的建议》由郑州市林业局承办。记者联系了市林业局郑州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该中心正在办理代表建议,并将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答复代表。
据了解,2007年郑州市政府提出在郑州花园口附近建设郑州黄河国家湿地公园,将充分利用湿地工作在物种及其栖息地保护、生态旅游和生态环境教育等方面的多种功能,提高郑州黄河湿地整体保护效果。结合郑州黄河湿地紧邻城市、湿地景观独特,生物多样性丰富等优势,并根据《郑州黄河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拟建的湿地公园位于惠济区北部黄河河道南侧,总面积1359公顷,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13°34′04″~113°40′00″,北纬34°54′10″~34°55′42″之间,南侧距离北四环仅2公里,西侧边界距离黄河中、下游分界点桃花峪约7.5公里,是典型的河流湿地生态系统。规划区内动植物资源丰富,是我国中部重要的候鸟停歇地、越冬地和繁殖地。规划区湿地景观优美,历史文化积淀深厚,交通便捷,是建设湿地公园的理想场所。
2010年11月5日,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黄河湿地开发保护的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修订、补充和完善《郑州黄河湿地公园建设规划》,并尽快组织实施,使之早见成效。从土地、动植物、生态环境、水体等资源着手,统一规划、科学组织、依法管理,以保护为主,统筹考虑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加快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和黄河湿地公园建设”。之后又明确将“加快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和黄河湿地公园建设”列为2011年度重点工作,并将湿地公园建设列入我市林业“十二五”规划重点项目,要求尽快启动郑州黄河国家湿地公园建设。
2011年5月9日我市成立了郑州黄河湿地保护规划建设领导小组,由王哲副市长任组长,发改委、财政、规划、土地、林业、河务、交通、环保、农业、畜牧、沿黄县区政府等相关单位分管领导任成员,由市林业局牵头,各单位按照职责明确分工、团结协作,协调解决黄河湿地保护及湿地公园建设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并且在5月,郑州市林业局向市政府上报了《关于申请解决郑州黄河国家湿地公园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资金的请示》,市政府已明确由规划局、财政局提出意见,待资金落实后,可正式开展规划编制招标工作。
为推进湿地公园建设,已启动郑州黄河国家湿地公园示范工程建设。2009年市政府安排专项资金528万元,实施湿地恢复示范点建设工程。示范工程建设地点位于花园口黄河大桥西侧、南裹头广场东侧湿地公园范围内,工程根据湿地公园总体规划,设置景观建设面积300亩,生态控制面积1000余亩,重点建设观鸟台、木栈步道、观景栈道、亭廊、休息平台、科普宣传牌等基础设施,实施水系沟通、水生植物引种栽植等湿地恢复工程。目前工程实施方案已经过专家评审,待河务部门审批备案后即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