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刘涛 在新密市检察院为您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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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楼盘不是谁想开发就能开发的,得有合法手续才行
农民李二彬,通过不正当渠道购买了5.89亩集体土地性质用地后,非法建造了一个“楼盘”,并对外销售和租赁,从中获利50余万元。下面是他的“生财”之路。
2001年,李二彬通过不正当渠道花了29.25万元,购得一处位于新密市于家岗五组面积5.89亩的集体土地性质用地,以备日后开发房地产之用。
2008年4月,李二彬在于家岗村栖霞路北侧,非法建设了面积约7000平方米的“楼盘”。
随后,在没有取的《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就非法以每平方米1300元的价格,卖出每套面积约160平方米的楼房5套,以年租金5万元的价格对外出租面积约700平方米一楼房屋17间。
在售房和租房中,李二彬共获利50余万元。2010年11月4日,李二彬被抓获。
昨日,新密市检察院审查该案后认为,李二彬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和许可,违规占地建房销售,扰乱市场秩序,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据此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已受理了此案。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张建成表示,李二彬在集体土地上私自建房出售而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这样的案件在河南还属首起。线索提供 张胜利 张杨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