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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2版:中原时评 上一版3  4下一版
话题:收取小额账户管理费争议大,银行称杜绝沉睡账户
高考知情权理应得到尊重和满足
排查可以有,操作须谨慎
法治社会岂容“无法无天”
如果没有媒体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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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可以有,操作须谨慎

东莞市6岁至25周岁的在校学生,在本月24日前接受一项全面排查,全面摸清东莞市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学生的底数和现状,为下阶段的帮教工作打下基础。尽管排查不良行为青少年是为了深入推进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帮助和预防犯罪全国试点工作,但此举仍引来一些学生和家长的非议。

(6月23日《新快报》)

不必对“不良行为青少年”过分敏感

应该说,这种做法还是有一定现实意义的。近年来,学生旷课、夜不归宿、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辱骂他人等不良行为出现在校园和一些学生身上,已是不争的事实。这些不良行为不见得出现在每个学生身上,因此对一所学校的每个学生进行摸底,对一些学生不公平。但是,我们应该看到,那些附属在一些学生身上的不良行为,它不仅只作为一种缺陷存在于那些学生的身上,还会对周围的环境和人造成影响。试问,如果不进行摸底,不对症下药,不提前作出预防措施,那些没有不良嗜好的学生能平平安安吗?

因此,尽管对一些家长反对甚至认为是故意怀疑自己的孩子,担心给其贴上“不良行为青少年”标签可以理解,但也还是没必要过分敏感。毕竟,这一做法不仅是对那些存在不良行为倾向的学生负责,更是对那些无不良行为的学生负责。 贺成

排查,别影响到孩子健康成长

首先必须厘清的是,排查重点青少年群体,并非是东莞市的标新立异之举,而是各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此次东莞之所以要“重申”和“加强”排查工作,缘于该市已成为深入推进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帮助和预防犯罪“全国试点市”。可见,东莞市开展排查重点青少年群体工作,是不容质疑的。

然而,虽然排查必不可少,不容质疑,但并不代表可以胡排乱查。比如,东莞市规定“6岁至25周岁的在校学生,在本月24日前将接受一项全面排查”,就有点草木皆兵、将排查扩大化的意味。这种“人人过关”的排查方式,势必会导致在校学生“人人自危”,可能会干扰他们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秩序,甚至会影响到孩子的健康成长。

值得注意的是,排查的目的不是要将重点青少年群体公布于众,更不是对他们实行“严防死守”,而是对其进行有效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因此,在操作上须谨慎,除了要规避排查扩大化、搞“人人过关”之外,还有至关重要的一点,那就是对于排查对象,不管其属于哪一类重点群体,都要恪守保密制度,严格保护他们的相关个人信息。这是排查工作的一项纪律,更是法律的必然要求。 汪昌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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