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A15版:中国新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
||||||||||||
|
||||
广州通报增城聚众滋事事件 新塘书记镇长被免职 7月7日上午,广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召开会议,通报“6·11”大敦村聚众滋事事件,总结教训,进一步研究部署全市维稳综治和社会管理工作。 据悉,大敦村聚众滋事事件发生后,增城市委、市政府已经启动问责机制,免去刘某新塘镇党委书记职务,免去麦某新塘镇党委副书记并提名依法免去新塘镇镇长职务;给予大敦村党支部书记吴某、村民委员会主任卢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目前,增城市政法机关正依法处理“6·11”事件的犯罪嫌疑人。增城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已于近日对赵某等11名被告人依法提起了公诉。据《广州日报》 |
下一篇4 |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