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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仲裁 全国排名第十位 中原网在线嘉宾:郑州仲裁委员会副主任、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 张灵芝 郑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处处长 张志 □晚报记者 黄盈 见习记者 鲁慧 实习生 梁琳 本报讯 昨天上午,市仲裁委员会负责人张灵芝做客中原网,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 郑州仲裁委在全国200多家仲裁机构中排名第十位 网友:我不太清楚仲裁委员会的情况,请解答一下?另外工作人员都需要什么资质? 张灵芝:《仲裁法》对仲裁员的资格有专门的规定,在选择仲裁员的时候重中之重首先要公道正派,对其专业的要求及经历更是非常严格的。他们都是活跃在法律、经贸、建设、科技、金融等领域有声望的专家、学者、教授、高级经济师、退休老法官或资深律师。 网友:解决纠纷的成效如何? 张灵芝:11年来,郑州仲裁委认真践行“和谐仲裁”,以高品质的法律服务,受案数量和案件的质量逐渐增高。截至今年6月30日,累计受理案件7000余件,标的额近70亿元。2008年闯入全国仲裁先进行列,在全国200多家仲裁机构中排名第十位。 无级别、无地域管辖,开展绿色通道助和谐 网友:仲裁结果具有法律效力,仲裁委能不能强制执行,如果对结果不满意怎么解决? 张志:不能强制执行,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生效之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仲裁虽然实行一裁终局,当事人不得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但在一定条件下,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被申请人还可以向案件执行法院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网友:如果我和上海的公司发生了纠纷,能够在郑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吗? 张志:可以提供仲裁。仲裁法第六条规定,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网友:我们企业在经营中遇到了许多纠纷,很想找仲裁解决,但资金方面有困难。在法律救助方面有什么具体措施? 张志:按仲裁委的规定,对于当事人生活特别困难的,可以向仲裁委申请减交或者缓交。仲裁委还设立了一些绿色通道,特别是对一些生产经营的企业,比如说遇到暂时性的困难,可以实行费用优惠。如果他们在立案的时候比较困难,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缓交,经营情况好转的话再补交。 网友:仲裁结果具有法律效力,仲裁委能不能强制执行,如果对结果不满意怎么解决? 张志:不能强制执行,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生效之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仲裁虽然实行一裁终局,当事人不得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但在一定条件下,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被申请人还可以向案件执行法院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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