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9版:赖昌星被遣返回国·罪与罚 上一版3  4下一版
死罪可免 活罪难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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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罪可免 活罪难逃
赖昌星不会被判死刑,但难逃法律惩罚
在加拿大生活奢华依旧:买豪宅、吃鲍鱼、豪赌
赖昌星在家上网玩“斗地主”

赖昌星不会被判死刑,但难逃法律惩罚

在加拿大生活奢华依旧:买豪宅、吃鲍鱼、豪赌

持续了12年之久的赖昌星遣返之路终于将画上句号。在中国官员的腐败史中,赖昌星和他的那座红楼会成为一个标志。不仅因为赖昌星而下马的官员数量在共和国的历史上前所未有,而且因为赖昌星“厦门远华案”所涉及的走私金额高达500亿元,这个数字也可以算作是一笔灰色的历史纪录。

很多人想知道如果赖昌星真的回国了,这个“罪魁祸首”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赖昌星将如何处置

不会判死刑和受虐待,但难逃法律惩罚

2007年2月13日,中央纪委副书记干以胜说,“赖昌星回国会受虐待”毫无根据,我国已承诺不判赖昌星死刑。

干以胜指出:“我国刑法有明确规定,死刑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立即执行,一种是缓期执行。我国已承诺不判处赖昌星死刑,就包括不判处他立即执行和缓期执行,这个法律规定是非常明确的。”“中国是一个负责任、讲信誉的大国,说话从来是算数的。查处赖昌星走私集团案件当中的事例即可证明。”他说。

关于赖昌星回来以后是不是会受到虐待的问题,干以胜解释,中国于1988年批准通过了禁止酷刑国际公约,郑重承诺禁止一切形式的酷刑。中国在2004年的宪法修正案中,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正式写入宪法,这当然包括对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的保护。干以胜强调,说赖昌星回国以后会被判处死刑和受到虐待,是没有任何根据的。

2006年5月23日,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武和平表示,赖昌星将难逃法律制裁,这“只是一个早晚的问题”。2007年3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倪寿明表示,承诺不判处赖昌星死刑,是国际合作途径缉捕赖昌星的必要条件,这种做法与司法是否公平没有任何关系。

赖昌星的加拿大生活

买豪宅、吃鲍鱼、豪赌,奢华依旧如在“红楼”

初逃至加拿大的赖昌星出手阔绰。尽管亡命天涯,赖昌星仍在温哥华西57街斥巨资130多万加元(近800万元人民币)购入一幢连花园面积达上千平方米的豪宅。外界判断,赖昌星刚到加拿大时可能误判了形势,以为可以太平无事,依旧过起了当年“红楼”里的奢华生活。有熟悉情况者称,赖昌星多次出入温哥华唐人街和西区百老汇街的赌场豪赌。这样的生活一直持续到2001年11月,加拿大移民局以非法移民罪将赖昌星夫妇拘捕,直到2002年6月才获准有条件释放。

据称赖昌星有爱吃鱼翅的癖好,加移民局曾监视到他在温哥华另一饭店吃鲍鱼,一次就花了上千加元。赖昌星对于他的财产数额问题讳莫如深。他说自己吃得简单,每月一家开支2000至3000加元(约合1万多元至2万元人民币)。但律师费与子女的大学学费多少,他说不知道。

不过,与之矛盾的是,媒体报道发现他到赌场豪赌,赌注高达数万加元,后来引起执法机构注意,怀疑他与黑社会有染,禁止他踏足赌场。负责监视赖昌星是否违反羁留条件的加拿大边境服务局发现,2005年1月赖昌星曾违反禁令,再次踏足赌场,并被安全人员拍下了录像。有人指出,赖曾在不同场合称自己的财政状况不太好,钱财正在耗尽。但有消息表明香港有一家公司曾为赖提供过资助,美国和其他地方也曾经有人汇款给他。

其实,赖昌星早已开始为“最后的结局”做准备。其妻子曾明娜2004年5月向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高等法院申请与赖昌星离婚,并要求分得家产、获得子女抚养费等。2005年6月法院作出裁决,批准曾明娜离婚申请,她获得目前居住公寓房的产权,现估价约49万加元,子女抚养费则搁置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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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昌星前妻两年前回国

2009年5月3日,潜逃多年的赖昌星前妻曾明娜抵达厦门机场,回家与父母团聚。3个月后,消息由加拿大公民及移民部长詹森·肯尼率先透露出来。曾明娜与赖昌星共生育两男一女,长子赖俊健,次女赖真真,幼子赖明明,均已读完大学,2009年5月和她回国的是赖真真。

曾明娜1999年8月随赖昌星从香港逃到加拿大。2000年11月,加拿大移民部门以“非法移民罪”将赖氏夫妇拘捕。2004年5月底,曾明娜申请与赖昌星离婚,次年获得批准。与赖昌星结婚时,曾明娜还未满18岁,赖也不过24岁。因未到法定婚龄,双方没有办理结婚手续。就这样曾明娜成为赖昌星事实上的结发妻子。

赖昌星定居香港,曾明娜携带子女到香港相夫教子。她跟赖昌星一样,文化程度虽然不高,在生意场上却精明能干。在远华案中,她掌握财权,曾是中国公安机关通缉的要犯。在加流亡10年后,由于家中父亲身体状况不佳,曾明娜萌生了归国的打算。据《现代快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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