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4版:时政新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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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报记者 张璇 通讯员 朱晓彤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省公安厅近日下发了《河南省客运车辆道路交通违法举报奖励暂行办法》。 《办法》规定,举报客运车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范围包括: (一)超员、超速、酒后驾驶、无证驾驶;(二)在高速公路违法停车上下人;(三)违法装载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四)驾驶假牌假证、无牌无证机动车,非法拼装、改装和报废机动车参与营运;(五)连续驾驶营运客车超过4个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少于20分钟的;(六)交通肇事后逃逸。 发现客运车辆有上述交通违法行为可拨打110或沿途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警电话。公民举报的客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一经核实,将会给予举报人适当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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