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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来电 昨天下午,吴俊成说:华山路上,一名女子坐在一辆灰色比亚迪轿车车顶,一手拿一壶酒精,一手拿着一个火机,民警劝她半小时,她就是不下来。 晚报首席记者 徐富盈 实习生 陆枫 昨天下午5点20分,华山路岗坡路交叉口北100米处路东侧。 一名女子坐在一辆银灰色的比亚迪轿车车顶,一手提着一个5斤左右、上写着酒精的塑料壶,一手拿着打火机。 车边一名中年男子劝女子不要过激。 两名民警站在离车约10米远的地方,劝女子有事慢慢来,千万不要点燃车。“这可是居民区和学校门口,点车属于放火,警方绝对会介入,你好好考虑。如果不点车,属于纠纷,你们可自行去法院解决。”民警说。 中原区巡防队员张新立说,约15分钟前,他巡逻至此,看到这名女子爬到车顶,把手里的塑料壶打开来,壶上写着“酒精”两字。 “她拿着酒精对一个男的说,她带着孩子不容易,不管车给谁,只想要生活费。” 在民警的劝说下,女子把手里的火机放下来,下午5点30分,民警把女子手里的酒精也要了过来。 路边的商户赵先生说,他听了几十分钟,初步听出事情的原因:车是女子家的,不知是抵账还是其他原因,她的丈夫要把车送给车边站着的中年男子,女子不愿意,要求丈夫或者这名中年男子给她一部分钱,否则,不允许人开走车。中年男子来开车时,发现女子坐在车顶,就报了警。 民警问明情况后要求中年男子协助调查。中年男子称,他取消自己的报警,也不想向民警主张权利,之后离开现场。 坐在车顶一个小时后,女子从车上下来,一直守在车边。“这是我家的车,谁也不能弄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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