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8版:财经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8月工资9月发
个税按3500元起征
个税调整前后对比
广告
      
返回主页 | 郑州晚报 | 标题导航 | 郑州日报      
上一期  下一期
税务总局专门下发通知
明确按照“实际取得”收入时间执行新标准
8月工资9月发
个税按3500元起征

税务总局专门下发通知

明确按照“实际取得”收入时间执行新标准

8月工资9月发

个税按3500元起征

□晚报记者 程国平 通讯员 胡朝军/文

晚报记者 马健/图

本报讯 按照新修订的个税法,9月1日起将执行3500元费用扣除标准。那么,你8月份的工资按啥标准扣除?昨日,郑州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解释,这就要看你工资的实际到账时间了:如果你8月份工资在9月1日(含)以后发放,将按3500元标准扣除。

关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政策衔接问题,8月5日,税务总局专门下发关于贯彻执行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46号)。

公告明确规定:纳税人9月1日(含)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薪所得,应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税。纳税人9月1日前实际取得的工薪所得,无论税款是否在9月1日以后入库,均应适用税法修改前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税。

“即职工实际取得工资薪金的时间成为实行新老标准的关键。”市地税局上述负责人举例说:某单位当年8月份工资在9月1日(含)后发放,则按3500元标准扣除;某单位当年8月份工资在8月当月发放,则按老标准2000元扣除。

此外,公告规定,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投资者(合伙人)9月1日(含)以后的生产经营所得,应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按照税法等文件规定,先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再计算全年应纳税额,其2011年度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为:

前8个月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前的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8/12;后4个月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后的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4/12;全年应纳税额=前8个月应纳税额+后4个月应纳税额。

纳税人应在年度终了后的3个月内,按照上述方法计算2011年度应纳税额,并进行汇算清缴。

下一篇4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