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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机关面向社会 公开选任66名人民监督员 □晚报记者 刘涛 通讯员 周庆华 李岩 昨日,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新一届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已开始,拟在全市范围内选任人民监督员66人,任期为5年。如果您想参与监督检察部门工作的,可到市检察院办公室、各县(市)、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或人民监督员办公室领表报名,联系电话为(0371)67150121。 哪些案件人民监督员必须监督 以往“3类案件”、“5种情形”是开展人民监督员工作的代表性符号,而本次选任,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统一调整为7个方面。 这7个方面是:人民监督员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超期羁押或者检察机关延长羁押期限决定不正确的;违法搜查、扣押、冻结或者违法处理扣押、冻结款物的;拟撤销案件的;拟不起诉的;应当给予刑事赔偿而不依法予以赔偿的;检察人员在办案中有徇私舞弊、贪赃枉法、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违法违纪情况的。 同时,人民监督员还可应邀参加检察院组织的有关执法检查活动,发现有违法违纪情况的,可以提出意见和建议。 市检察院办公室主任李广建说:“扩充式的调整,进一步健全了对检察权特别是职务犯罪侦查权的监督制约机制,对于保证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可以自我推荐,任期5年 本次监督员的产生办法,由单一的民主推荐程序产生扩大到公民可以自我推荐,任期也由原来的每届3年延长到5年,选任方法也由以往本级检察院选任改为统一由上级检察院组织。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苏志广说,这一举措,是为了进一步提高人民监督员的公信力。 以往人民监督员均由本级院选任,本地选任的人民监督员虽然熟悉发案地的社情民意,方便人民监督员协调本职工作和监督工作之间的时间衔接,但这种选任方式也暴露出了一些不可避免的问题,“熟人化”就是其中一个弊端。而统一选任人民监督员,打破了制约人民监督员制度发展“自己请人监督自己”的质疑。 必须满23周岁、未受过法律处理 我市公民只要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年满23周岁,公道正派,有一定的文化水平,身体健康,即可报名。 但是,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正在受到刑事追究的、受过劳动教养或者行政拘留处罚的、被开除公职或者开除留用的不能担任人民监督员。 符合人民监督员选任条件、愿意担任郑州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的市民,可以由单位推荐,也可以由公民个人自荐申请。 报名人员请于8月12日~18日到市检察院办公室、各县(市)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或人民监督员办公室现场报名。 报名结束后,市检察院将按照人民监督员的条件,对被推荐或本人申请担任人民监督员的公民进行考察,根据综合考察结果确定人民监督员的人选并向社会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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