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孙娟 实习生 杨秀娜
本报讯 昨日,市政府下发了《关于文化创意产业项目用地的实施意见》,将重点扶持、优先发展文化休闲娱乐业、新闻出版业、广播影视服务业、软件网络及计算机服务业、动漫业、广告会展业、艺术品流通业、设计服务业等八大文化创意产业。
文化创意产业项目用地必须遵循的原则是,最大限度降低政府土地出让收益损失,商业开发用地比例应根据项目投资规模、投资收益期等建立科学合理的浮动比例,引导文化创意企业集聚发展,集约节约利用土地资源。文化创意产业项目用地选址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选在规划的建设用地区,确需新征用地的,国土资源部门要优先安排用地指标,及时依法报批。
中心城区不适应城市功能定位的工业企业退出土地,可统筹用于发展创意产业;空余或闲置工业厂房、仓储用房、古建筑、老建筑等房地资源不涉及重新开发建设可用于兴办文化创意产业项目;对利用依法取得的商业服务用途的国有划拨建设用地兴办文化创意产业项目,实行有偿使用土地。
同时,为使项目运作更加高效,需对文化创意产业项目进行评价考核。具体考核内容包括产业政策执行情况、投资情况(含项目投资总额和单位用地面积投资强度)、土地产出效率(含产出投入比、亩均产出值)、建筑和环境保护政策落实情况、产业集聚功能、园区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情况等规定指标和要求。根据评价考核结果,可建立奖惩机制,其中评价考核优秀的企业,可在享受产业优惠政策上享有优先权,并给予奖励;评价考核不合格的企业,需按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取消相关产业优惠扶持政策。
还要建立文化创意产业项目用地退出机制,防止项目单位以文化创意产业用地名义搞房地产开发,避免政府土地出让收益的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