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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罐车冲入民房 致熟睡夫妻死亡 4被告赔偿76万元 还记得一辆水泥罐车将一对夫妻永远留在梦中的那则痛心的新闻吗?(本报8月3日报道) 很多读者看到这则新闻后,都陷入了深深悲痛中。 前天,中原法院一审判决,肇事司机小李、承租车辆的公司及两家保险公司分别赔偿丈夫家属和妻子家属各38万元,共计76万元。 听到这样的判决,死者家属仅对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诉讼请求不满意,其他还能接受。晚报记者 鲁燕 水泥罐车深夜冲入民房 夫妻睡梦中再也没醒来 今年3月13日凌晨4点,西环路与长江路交叉口,一辆水泥罐车冲进离路边几十米的民房,将整间房屋撞毁,民房内熟睡的一对中年夫妻当场被撞身亡。 事发后,死者家属在万分悲痛中向肇事司机、车主、保险公司等索要赔偿,因无法达成协议,死者家属将肇事司机小李、车主董某、郑州大成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成公司)及车辆的交强险和三责险的承保单位告上法院,要求被告分别支付丈夫家属和妻子家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各40万余元。 庭审时,4被告都说自己没责任 8月2日,中原区法院巡回法庭开庭审理了该案。 法庭上,肇事司机小李虽然承认了事故经过,但认为自己也是受害者,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并向法庭提交了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证明在事故发生前水泥罐车曾在长江路大学路口与一辆大货车相撞,事后大货车逃逸,至今未能抓获。正是因为这次撞击导致水泥罐车受损失控,最终才冲入民房,酿成惨剧。 同时,其他几被告对自己赔偿责任说法不一,希望待大货车抓获由交警部门划分事故责任,自己再承担相应责任范围的赔偿。 76万元赔偿能否告慰亡者 法院认为,该案原被告双方对于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均没有异议,表明被告承认原告亲属的死亡是由于自己的过错造成的,故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对于司机小李的辩解,法院认为,虽然在事故发生前水泥罐车曾与大货车相撞,但从长江路大学路到长江路西三环相距较远,司机李某未能提交由于与大货车相撞而致使其冲入民房造成两人死亡的证据,也不能证明其冲入民房的行为是因为与大货车相撞而导致的,故肇事司机应对死者的死亡承担全部责任。 此外,对于小李提出其是被告大成公司员工的辩解,因证据不足,大成公司又存有异议,法院不予采信。但考虑到大成公司租用董某的车辆,故应由司机小李和大成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4被告分别赔偿丈夫家属和妻子家属各38万元,共计76万元。 线索提供 牛乃洪 陈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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