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时政新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
||||
我市调整居民养老金缴纳政策 再缴养老金可选15个档次 基础养老金增加为每人每月75元 □晚报记者 孙娟 本报讯 昨日,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意见》,与去年1月出台的《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相比,调整后的政策将惠及更多的参保人群。 养老金新增5个档次 个人缴费档次及标准在现有10个缴费档次的基础上,增加5个缴费档次。调整后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档次和标准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2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其中,新增加了每年600元、8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5个缴费档次及标准。 该标准从2012年缴费年度执行。 明年起执行新的补贴标准 我市还适当调整部分政府补贴标准。多缴者多补,年缴100元补60元,年缴200元补65元,年缴300元补70元,年缴400元补75元,年缴500元补80元,年缴600元、700元补90元,年缴800元、900元、1000元补100元,年缴1200元、1500元、2000元补150元,年缴2500元、3000元补200元。 基础养老金标准也在原来的每人每月65元的基础上,再增加10元,为每人每月75元。 参保的高龄老人,年满70周岁每月补贴20元,年满80周岁每月补贴50元,年满90周岁每月补贴100元,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者每月补贴200元。 同时,对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县(市、区)为其代缴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对烈士遗属,有条件的县(市、区)可给予适当补贴。 |
3上一篇 下一篇4 |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