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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高效、环境优美、功能齐备、活力四射、游客如织、繁荣文明,这是未来郑州新区(中牟)都市型现代农业示范区的奋斗目标。为推动示范区的快速健康发展,“想企业所想,多重措施保障入驻客商……” 9月4日,郑州新区(中牟)都市型现代农业示范区管委会招商新闻发布会在中牟召开。 晚报记者 张辉 通讯员 朱星伟 张效强 给力之用地保障 对示范区内的土地用于发展设施农业、休闲农业、生态农业、高效农业、高科技农业、文化创意农业等相关农业项目,按农业用地管理,通过土地流转,将经营权转让给投资者;先导区内地面附属物补偿有政府负担,入驻企业将净地进入,减轻企业前期资金投入压力;投资者需在租用地上修建道路、晒场、管理用房、仓库等附属设施,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以农业为依托的休闲观光项目及农产品深加工项目需改变耕地性质的,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将优先安排建设用地指标,实行“一企一议”按有关政策依法办理。 给力之财税扶持 对投资1亿元以上的农副产品加工企业,自获利年度5年内,由受益财政人民政府奖励该企业相当于其实际缴纳税收直接形成地方财力30%的金额用于企业发展;对经营耕地500亩以上、安置农村劳动力100人以上、农民年均工资收入达1万元以上的企业,由受益农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奖励相当于其土地租金10%的金额用于企业发展;对先导区内农业项目建设期间的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按国家和省定标准的下限收取。此外,还将在重点农业项目补助、立项申报、融资协调等方面给予支持。 给力之基础配套 “十二五”期间,中牟县政府每年将拿出1亿资金,投入到郑州新区(中牟)都市型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配套建设一流的基础设施,实现道路、电力、通信、给排水、天然气、信息光缆的全接入、全覆盖,打造功能完备、设施齐全、环境优美、极具投资吸引力和发展张力的高标准园区。 给力之服务管理 成立郑州新区(中牟)都市型现代农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由管委会统一对入驻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明确专人跟踪代办相关行政审批手续,使企业在示范区入驻顺心、发展安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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